▲香港籍丘姓男子加入某詐騙集團以15萬港幣報酬擔任車手,坑騙陳姓婦人100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香港籍丘姓男子去年底加入詐騙集團,約定以15萬港幣(約台幣61.8萬)酬勞完成詐團交付的任務,詐團對外以「投資賺錢為前提」對外宣傳,陳姓婦人誤信真有股票老師代為操盤、穩賺不賠,與丘男於去年12月間相約在觀音區福壽街面交100萬元投資,陳婦事後得知被騙報警處理。桃檢調查時,丘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30歲的丘姓港籍男子於去年12月5日透過網路,與某詐騙集團綽號「阿峯」男子組成詐騙集團,約定以15萬元港幣報酬加入該詐團,完成集團交付的任務,並擔任「車手」,而該集團以「投資賺錢為前提」宣傳吸引不知情人士投資後,陳姓婦人誤信該集團有老師代為操盤,且集團成員以「保證獲利、穩賺不賠」,遂於去年12月13日晚間7時許,與丘男相約在觀音區福壽街某超商旁巷子面交款。
丘男當天依約到場,陳婦當場面交100萬元投資款,丘男拿到100萬後,把錢放置超商廁所內,等待其他集團成員來取款,陳婦事後始知受騙,向中壢警方報案提告,警方則循線查獲邱男到案。
桃檢複訊時,丘男坦承犯行,辯稱該詐團提供來台機票、住宿與生活費用7萬元,並承諾完成取款後給予15萬元港幣等事實,中壢警方則提供現場監視畫面截圖佐證,被害人則提供雙方通聯對話截圖,並指證丘男收款後給予收據等證物,檢方認為丘男犯行明確,偵結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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