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發回更裁原因曝!女律師「6點白話翻譯」:怕草兒看不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袁茵翻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袁茵翻攝)

記者閔文昱/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延燒,台北地方法院2日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4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對此,女律師李怡貞在看完高院新聞稿後,也做出6點「白話文翻譯要旨」,引發關注。

李怡貞今(4)日傍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高院撤銷北院將柯無保請回的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的新聞稿,「怕草兒看不懂,一律我不知道」,因此她做了6點白話文翻譯要旨,內容如下:

1. 柯文哲積極參與京華城案有證據是事實。
2. 有沒有老人癡呆症請換個法官再詳查。
3. 原審法官沒有把檢察官的事證好好看完整。
4. 彭振聲自己的狀紙自己要簽名。
5. 法官通通具名負責不躲藏。
6. 不要再來魯小。

回顧案件,高院指出,合議庭審理過後,依照被告彭振聲(前台北市副市長)、被告朱亞虎(前台北市兵役局長)、證人邵琇珮(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的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

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的像他所主張的,「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

高院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撤銷,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本件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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