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工廠變軍火庫!搜出拐杖槍、鋼筆槍 鐵工師傅收押禁見

▲▼雲林地方檢察署破獲槍砲彈藥工廠案件,查獲罕見柺杖槍、鋼筆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地方檢察署破獲槍砲彈藥工廠案件,查獲罕見拐杖槍、鋼筆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吳佩蓁/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段可芳檢察官指揮臺中市警局刑警大隊、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日偵辦58歲陳姓男子涉嫌持有槍枝案件,經蒐證完備,1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發現陳男將雲林縣斗南鎮某鐵工廠內作為製造槍砲彈藥工廠,現場查扣狙擊空氣槍1支、鋼筆槍、拐杖獵槍成品及半成品各1支,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訊後羈押禁見。

現場扣得狙擊空氣槍1支、銀色鋼筆槍成品1支、黑色拐杖獵槍成品1支、紅色拐杖獵槍半成品1支、槍管5支、電鑽1支、砂輪機、車床、攻牙鑽頭、槍枝保養工具、7mm底火、彈頭、彈殼、點22子彈、9X19子彈、8X19子彈、9X17mm子彈、槍枝電腦精密繪圖、製槍筆記本等製造槍枝、子彈之工具等物。

▲▼雲林地方檢察署破獲槍砲彈藥工廠案件,查獲罕見柺杖槍、鋼筆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男將登山杖的拐杖頭改造成拐杖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檢察官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1項之未經許可製造具殺傷力之槍砲及同法第12條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是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於2日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方檢察署破獲槍砲彈藥工廠案件,查獲罕見柺杖槍、鋼筆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圖為陳男改造的鋼筆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經查,陳男本身為鐵工師傅,具備高度專業技術,將登山杖的柺杖頭拆解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械,其外觀與一般登山杖無異,擊發處藏在拐杖頭握把處,另鋼筆槍亦神似鋼珠筆,僅需往鋼珠頭如伸縮按鈕按下,即可擊發。此等如同日常生活用品的槍械,傷人於無形之間,幸經即時查獲,而未流出市面。

戴文亮檢察長呼籲,「嚴辦黑、金、槍、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為行政院頒佈之重大打擊不法政策,製造槍砲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本署並將率同司法警察,強力掃蕩、嚴查不法,維護社會秩序,保障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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