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廠「王水」煉金 亂排放含毒廢水!4淘金客收押禁見

▲▼  新北地檢署           。(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檢署外觀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在林口區的地下工廠,以俗稱「王水」的硝基鹽酸從回收含金廢棄物提煉黃金,卻直接違法排放重金屬廢水污染廠外土壤、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新北地檢署今年(2024年)6月逮捕陳男3嫌聲押禁見獲准,日前再逮沈姓共犯聲押禁見獲准,另6名共犯各交保2萬元到5萬元。

本件非法王水煉金污染環境案,由新北檢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陳佳伶,指揮警政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與林口警分局,會同新北市府環保局蒐證,前1波於今年6月4日搜索新北市與新竹縣等7處地點,查扣相關機具設備,並帶回陳男共5嫌。

檢方查出,陳男等人在新北市林口區與新竹縣新埔鎮的地下工廠,將蒐集來的回收舊金或含金廢棄物,以俗稱「王水」的硝基鹽酸溶解、過濾,再添加亞硫酸銨進行還原等程序,藉此提煉出黃金。

但陳男等人煉金環境簡陋,直接將含有超標重金屬的廢水排放到廠區外、污染土壤,檢方前波訊後以陳男與郭姓女子、鄭姓男子3人,共同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罪嫌,且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檢方密集蒐證深入追查,前天(3日)再度指揮警方搜索新北市板橋區、台北市中山區共2處地點,帶回沈姓男子等7嫌,並查扣手機等證物。

檢方查明沈男和陳男等主謀違法排放有毒廢水的犯罪期間,,從2022年間到今年被查獲為止,涉案情節不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將沈男聲押禁見,新北地院今(5日)裁准,檢方另諭知其餘6嫌各交保2萬元到5萬元,至於犯罪所得仍在清查。

新北地檢署呼籲事業清理廢棄物或排放廢水,均須遵循《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令規範,若有事業為求節省成本,謀求私利,置上開規範不顧,非法處理廢物或排放廢水,致破壞環境,檢方必積極溯源,從速從嚴偵辦,以回復生態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展現政府守護環境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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