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45歲張姓假釋男因手頭拮据,4日清晨在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上,發現1名孤身行走的李姓男子,隨即亮開山刀威脅並搶走對方包包,內含手機及1萬元現金。大同警方4小時內於萬華區成功逮人,依強盜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士院今(5)日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據了解,張男早在2001年因犯妨害性自主罪遭判無期徒刑,期間還因買通替代役偷運電視進監觀看A片,導致刑期再加8年,直到2022年才獲准假釋出獄。出獄後,張男原本找到一份廚師工作,但因手部受傷無法繼續從事,經濟狀況陷入困境,只能打零工維生。
▼張姓男子假釋期間,又涉嫌強盜案件再度被警方逮捕。(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昨(4日)他到新北求助友人遭拒,意外發現路邊停放舊機車,拿隨身鑰匙試著發動,成功後就將車騎走隨機尋找目標,直到台北車站旁,發現35歲李姓男子孤身一人,於是上前拿出預藏開山刀搶奪其隨身包包,得手包內手機及現金1萬元。
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追查,於4小時後在萬華區桂林路逮捕張姓男子,並查獲犯案用刀竊與搶奪來的手機,但身上現金卻只剩600元,張男悲訴「真的是沒錢吃飯才犯案」警詢後被依強盜、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他有逃亡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士林地院(5)日下午裁定羈押、不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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