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遭主管「舔全身2hrs」 高雄社會局:調離現職送懲戒法院

▲桃園市陳姓男子在某兒少庇護機構擔任保育員,遭指控自2017年至2021年間對2名未滿14歲少年藉故撫摸下體或套弄生殖器強制猥褻,事情曝光後被家長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市某社福中心主任舔吻男社工,遭判刑10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社會福利中心蔡姓男主任,於今年2月24日趁男社工小傑(化名)到高雄受訓期間,假借邀請對方到家中過夜的機會,稱要幫小傑「驅走負能量」,脫下他的內褲按摩臀部,又舌吻狂舔他近2小時。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0月。社會局對此表達遺憾,已對被害社工進行輔導,蔡男則調離現職,並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高雄市社會局指出,局內蔡姓工作人員於2022年間與同事相處時,未遵守同事相處應有的行為分際,發生涉及妨害性自主的情況,社會局立即將蔡姓主任調離現職,並由相關單位對被害人進行輔導;該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除刑事處分外,社會局已將該員調內勤工作,並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社會局強調,持續關心被害人輔導狀況,並強化內部員工職場性別意識宣導措施,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因案件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社會局將依公務員相關法規規定,提考績委員會檢討行為人的相關責任,予以應有的行政處罰。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2月24日,判決指出,蔡男時任高雄社會局某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小傑則是該中心的約聘社工。當日,小傑因受訓前往高雄,蔡男提出太太不在家,邀請小傑到家裡過夜,蔡男主動提出要幫他按摩,沒想到竟脫下小傑內褲伸手按摩臀部,又親吻他的臉頰。

▲▼陳男會以「每10分鐘給100元」請貧困的女大學生為他按摩。(圖/載自pixabay)

▲蔡男主動提出要幫小傑按摩,沒想到竟脫下小傑內褲伸手按摩臀部、親吻臉頰。(示意圖/載自pixabay)

半夜時小傑身心狀況不穩定,蔡男不顧小傑反抗竟直接壓坐在他身上,親吻舌舔他的腹部、胸部、乳頭及臉頰,整個過程快2小時才結束。小傑一時無法對應,且擔心工作不保,事後才向父親吐露過程,並通報高雄市社福單位並報警處理。

蔡男偵訊時坦承當晚有幫小傑按摩身體,但矢口否認有何利用權勢關係為猥褻犯行。不過法官勘驗小傑與蔡男電話通話錄音光碟,當時小傑質問蔡男案發時為何親吻、舌舔他,蔡男辯稱是為了讓小傑安定情緒,還稱舌舔他是要「把負能量驅走」,認定小傑陳述屬實。

橋頭地院審酌,蔡男任職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對社工員有個案、行政、教育等督導管理之責,具有公務上監督小傑的地位,竟趁小傑難以反抗下,對其為猥褻行為,惡性非輕,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為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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