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遭檢調聲押,無保請回後檢方抗告成功,5日下午2點北院再開羈押庭,最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對此,柯文哲透過預錄的影片表示,他知道大家都非常關心他的狀況,「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其實你們照顧好自己,就是對我最好的幫忙」;柯說,請大家認真過每一天、快樂過每一天,心存善念、盡力而為,「讓我們繼續努力」。
▲柯文哲遭上銬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眾黨表示,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主席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哲主席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民眾黨說,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民眾黨質疑,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
然而,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且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民眾黨強調,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法官諭令卻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民眾黨說,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30年從醫生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民眾黨將團結一致,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
民眾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而非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民眾黨更將全黨上下一心,黨公職人員亦將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堅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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