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收押「北檢3點改攻圖利」 仍缺關鍵收賄事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圖利京華城容積暴增案,5日被收押。台北地檢署偵辦團隊抗告成功,並改變策略暫不論收賄罪,改專攻圖利罪的部分,提出3大證據包含部屬提醒違法的公文上有親簽核章等等,最後成功說服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然而,若接下來檢方無法補強收賄證據,柯是否會被判有罪仍有待觀察。

▲▼檢調偵辦京華城案,北院今(5)日重開柯文哲羈押庭,當庭裁示羈押。(圖/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被上銬收押。(圖/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8月30日遭到檢調搜索帶回,經歷長達近70個小時的訊問,2日凌晨獲得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隨即提出抗告;北院5日下午2點第2度召開羈押庭,並於下午5點16分宣示裁定結果,柯文哲遭到收押禁見。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帶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離開住家。(圖/記者黃國霖攝)

▲柯文哲被收押之後,立委黃珊珊低調前往柯家,待了近1個小時後,將柯的妻子陳佩琪帶離住宅。(圖/記者黃國霖攝)

北檢逆轉成功包含3大關鍵證據,分別為2021年北市議員諮詢資料、便當會細節以及公文親簽核章。北檢調查,威京集團旗下的京華城公司,2018年申請把購物中心改建容積率從560%提高到840%,但市府都發局官員認為於法不合,市議員應曉薇代表業者向時任市長柯文哲陳情,之後市府態度大轉彎,不但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審議,甚至協助業者修改提案,以自創的獎勵項目,比照《都更條例》將容積率提高。

由於京華城案在市府擺盪多年,官員曾多次上簽說明不放行的原因,柯文哲卻在與應曉薇便當會後,在必須親簽的公文上,無視部屬註記可能違法而核章,甚至特別指定副市長彭振聲以專案PM的身分緊盯進度。

北院則認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昭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說明,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為,究竟僅是柯文哲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也就是說,雖然北檢改變策略重打圖利罪部分,但接下來如果無法查出柯文哲有收賄的金流證據,柯是否會被判有罪,仍有待後續觀察。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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