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口香糖」到防疫旅館換5千元 員工1動作送他8年牢飯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邱姓男子涉嫌販毒,2022年9月間他將2公克的愷他命放在口香糖包裝中,再請不知情的表弟幫忙送到高雄市某防疫旅館,並向吳姓買家收取5000元,結果被旅館員工發覺異狀,拍照通報警方。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8年。

▲▼現金,消費,經濟,市場,鈔票,購物,買賣,存款,收入,花費。(圖/記者周宸亘攝)

▲邱男拜託表弟幫忙送「口香糖」,並向買家收取5000元,結果引起旅館員工懷疑,反而被抓包販毒。(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邱男2022年9月間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與吳男聯繫,雙方談妥以8900元購買3公克愷他命與10包毒品咖啡包,兩人相約在某宮廟前面交成功;隔日吳男再次「下單」,想以5000元購買2公克愷他命與8包毒品咖啡包。

邱男將2公克愷他命放在口香糖包裝中,連同毒品咖啡包一起裝進塑膠袋,接著請不知情的表弟幫忙跑腿,將「商品」送到高雄市某防疫旅館,由旅館人員轉交給吳男,再收取吳男寄放在櫃檯的5000元。

然而,表弟將東西送到旅館之後,旅館員工要求檢查證件,但表弟沒有提供,加上防疫旅館不能帶菸,於是員工決定檢查一下塑膠袋內的物品,結果發現「口香糖」被拆封了,裡面裝的也不是真的口香糖,當下覺得很可疑,便拍照通報警方,沒想到竟意外抓到毒販。

吳男也證稱,當時他剛從柬埔寨回台,必須入住防疫旅館隔離,他曾透過通訊軟體向邱男購買毒品,並請對方將毒品放在口香糖的包裝袋內,他會把錢寄放在櫃檯轉交。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從現有證據看來,邱男主觀上確實具有販賣毒品營利的意圖,最終依2次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6個月、7年4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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