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站在貨車車頂,里港警方指最高罰車主1萬8000元。(圖/翻拍社會事新聞網)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網傳影片稱屏東市大同北路有駕駛人讓犬隻站在行駛中小貨車之車頂上,非常危險。經里港警分局查證,該路段為高樹鄉三民路段,依規定最高開罰車主1萬8000元,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籲請民眾不要模仿,以免衍生事故。
里港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汽車裝載時,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里港警分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有違反道交條例,將依法開罰。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時,切勿讓犬隻站立於車頂或車斗上,如突然煞車可能會造成犬隻跳車及事故,影響用路人安全,再次呼籲駕駛人切勿仿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