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6月攜帶番刀等工具闖入平鎮區某民宅,竊走屋主車鎖匙開走轎車,平鎮警方在楊梅區萬大路攔捕到案。(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今年6月間持番刀闖入平鎮區民宅行竊,偷走屋主汽車鎖匙後逃逸,警方據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捕,後來在楊梅區萬大路發現陳駕駛贓車,員警前後攔查圍捕,陳拒檢且衝撞警車造成2名員警受傷企圖逃逸,並波及路上另4輛轎車,最後仍被員警制伏到案;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案,法官查出陳曾為累犯,審結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仍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5歲的陳姓男子於今年6月2日中午12時許,趁屋主不在家,攜帶番刀闖空門企圖行竊,在屋內竊得汽車鑰匙1支,再持鑰匙開啟停放門口之豐田轎車後逃逸,屋主於同日下午1時許返家,發現停放門口轎車不翼而飛立即報警處理。
平鎮分局據報後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於同日下午2時許發現陳男駕駛贓車出現在楊梅區萬大路附近,警方立即出動2輛巡邏車到場攔查,陳見警方到場,為規避警方攔檢,駕車撞擊巡邏車,導致巡邏車毀損、安全氣囊爆裂,並波及4輛停放路旁車輛,還造成2名員警頭部、前臂等多處挫擦傷,合併有腦震盪等傷害,但員警仍以優勢警力制伏拘捕陳到案,當場扣得車鑰匙、板手及番刀等證物。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陳男對犯行均坦承不諱,警方並提供職務報告、醫院診斷證明書、現場監視畫面、行車紀錄器畫面截圖等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法官查出,被告曾因搶奪、竊盜等案件,經桃園地院判刑確定且已執行完畢,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加重竊盜、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二罪,屬於累犯。
法官審酌,被告恣意攜帶兇器竊取告訴人之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且明知警員依法執行職務,竟駕車撞擊巡邏車之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漠視國家公權力之執行,並可能危及值勤警員生命、身體安全,顯然欠缺法治意識;惟念被告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審結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仍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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