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陸運陞、黃資真/新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8月30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律師胡原龍雖以年邁、身體因素為由提出抗告、請求交保,今(6日)仍遭高院駁回,確定羈押2個月,下午胡至台北看守所律見沈80分鐘後離去,除了討論案情與答辯內容,不排除將抗告失敗一事告訴沈、後續可能再以沈的健康因素聲請交保。
▲沈慶京律師胡原龍至北所律見80分鐘後離去。(圖/記者陸運陞攝)
沈慶京律師胡原龍今下午3點17分左右抵達台北看守所律見,研判除了告知沈的抗告被駁回外,同時研擬有無新事證可以再拚翻盤,並在80分鐘後的4點37分離開,而胡面對記者提問並未多做回應,僅表示「謝謝關心」,低頭離去。
就本次「北院羈押禁見」裁定,高院駁回抗告,沈因此確定關押2月。不過,沈慶京的律師可以在羈押期間內,找不同理由為沈慶京聲請交保,北院裁定後,看檢辯雙方誰不服裁定結果、提起抗告,同樣送交高院書面審理,若高院「駁回」,不管駁回誰的抗告,都就此確定,若高院「發回」,就回到北院更裁重新調查,然後還可抗告繼續下一個循環,直到高院說出「駁回」,才算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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