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KTV臨檢!男抱酒醉少女躲廁所…凍未條硬上 重判5年8月

▲桃園市19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認識未滿16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初嘗禁果後3次無套嘿咻害少女懷孕,事後坦承犯行認錯賠償獲原諒。(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南投蕭姓男子2度性侵未成年少女,導致少女想不開意圖輕生。(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蕭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等友人到KTV唱歌,唱到凌晨時遇警察臨檢,蕭男抱著酒醉的小美到KTV三樓包廂廁所躲避時,竟不顧警察就在附近,趁機硬上小美,隨後又將小美帶回住處再次性侵。蕭男被告上法院後坦承犯行,南投地院審理,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5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男於去年6月6日凌晨4時30分許,和少女小美、小美的女同學等人到KTV唱歌,剛好遇到警察臨檢,因小美未成年又已酒醉,蕭男急忙將她抱到該KTV三樓包廂的廁所躲避,期間見小美無力反抗,不顧她表達拒絕,強行性侵得逞,隨後蕭男將小美帶回自己的租屋處,同日12時又不顧她反抗,再度對她性侵得逞。

小美無法承受遭到蕭男性侵而輕生,輕生前傳送語音訊息向女同學告別,女同學緊急通知小美的媽媽,媽媽立即找到小美,將她送醫治療並報警,才未釀成憾事,全案也因此曝光。

蕭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兩人本為朋友關係,蕭男卻為滿足一己情慾,對未成年的小美強行性交,對她的心靈健康造成傷害,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5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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