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酒後教堂內猥褻女信徒「手伸裙裡亂摸」還強吻 下場曝光

▲天主教,神父,十字架。(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北一名神父酒後竟猥褻女信徒。(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42歲天主教馬姓神父在飲酒後,竟在教堂辦公室強行對女信徒摸胸、強吻,還將狼爪伸入裙內撫摸,被女信徒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認定馬姓神父犯行屬實,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菲律賓籍馬姓神父在新北某天主教堂任職,去年12月26日2時許,他在教堂辦公室內未經女子小麗(化名)的同意,就將手伸進小麗的領口撫摸她胸部,並無視小麗反抗,接著伸入她裙內撫摸下體,還強行親吻她嘴唇,猥褻得逞。而後馬男驚覺犯錯,向小麗道歉到同日4時許,並送小麗去坐計程車。小麗不堪受辱,向多名友人揭露馬男犯行,並前往警局報警。

全案審理時,馬男承認有摸胸,小麗的內衣也檢驗出馬男的DNA。新北地院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兩人雖有私交,馬男卻未能謹守自己身為神職人員之戒律,酒後對小麗猥褻,審酌小麗在警詢時表示「我希望他受到處分警惕,讓他知道以後不可以再做,但我本人並沒有想讓他終身背負這個罪刑的想法之意見」等情,依犯強制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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