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有羈押之必要? 黃智賢:「實質影響力」遠超鄭文燦

▲▼檢調偵辦京華城案,今天再度展開搜索與約談等相關行動,前北市長柯文哲晚間移送北檢複訊。(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案首次羈押庭中的「無保飭回」的裁定,遭到北檢抗告成功,北院5日再開羈押庭最終裁定結果卻演變成「羈押禁見」。對此,媒體人黃智賢分析,二次羈押庭的承審法官,其實盡力保障了柯文哲的防禦權,也不審新事證,然而,以「實質影響力」來說的話,柯文哲遠超過鄭文燦,其串證滅證的能力,以及恐嚇司法的現在進行式,也遠超鄭文燦,所以柯文哲本就該押。

黃智賢提到,北院法官羈押柯文哲的理由是:「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黃智賢認為,以「實質影響力」來說的話,柯文哲遠超過鄭文燦,其串證滅證的能力,甚至意圖影響司法的能力,以及恐嚇司法的現在進行式,也遠超鄭文燦,所以柯文哲本就該押。她接著表示,對於要用網路輿論,以及群眾運動,恐嚇司法的人,事實證明,這個社會,不會讓你如願。

雖然北院二度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羈押柯文哲,但黃智賢點出,這次北院承審法官,盡力保障了柯文哲的防禦權,不審新事證,就按照上一次羈押庭的事證審。

此外,黃智賢也指出,柯文哲在本次羈押庭新加了一位王牌律師,要求也要閱卷,即使柯文哲其他律師都閱過卷了,法官還是等他閱卷。最終,柯文哲被羈押禁見,黃智賢分析,這其實表示,北檢原先的證據就已經足夠,而柯文哲的律師則說,已經盡力了。

黃智賢強調,無論是高院法官或北院法官,都是以平常心,堅守司法,依照證據,認為柯文哲必須被押。黃智賢進一步說明,反觀北院第一次羈押庭,法官奇特的見解,無保請回的裁判,無視證據為柯文哲說話。

黃智賢直指,第一次羈押庭的法官,怪異的行為,簡直不像法官,而像柯文哲的辯護律師,荒謬絕倫。「法官雖然可以自由心證,但裁決理由,還是必須接受社會民心,與法學界的公評。」

對於柯文哲的案子,黃智賢表示,就讓證據說所有的話,「除了太多人證以外,還有無數物證,還有怪異金流,現在浮現了洗錢、4300萬商辦、兩家人頭公司、無數假發票、上億元匿名的政治獻金,以及違法圖利幾家財團數百億元」。

為此,黃智賢質問,現在在幫柯文哲講話的人,能不能放棄雙標?如果幹這事的人,名字叫陳水扁、鄭文燦、林益世、李朝卿,還會幫他洗地嗎?不過,黃智賢也強調,目前柯文哲只是羈押禁見,目的在於防止串證滅證與逃亡,並不代表司法上,柯文哲必然有罪。

「柯文哲被押,無數過去常年被柯文哲踐踏,或是強逼配合柯文哲為惡的,或是強逼下,仍然勇敢對抗柯文哲,那些被柯文哲打壓的公務員,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黃智賢感慨,那些辛苦考上,本想努力為民,勤勤懇懇的公務員,10年來,一直在柯文哲的淫威下,忍氣吞聲,請調逃離北市的公務員,是6都之冠。

最後,黃智賢坦言,她不信公義喚不回,不信青史盡成灰,希望北檢繼續加油,同時,希望北市的公務員都像林洲民一樣,盡力揭發柯文哲更多惡政與亂政,為民除害,把髒東西掃掉,還台北市政一個清白,讓公務員,可以挺直腰桿。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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