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已婚女軍官在家偷吃同袍,性愛場面被公婆和3歲兒當場目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軍官趁同為軍人的丈夫值勤時,約同袍小王到家中激戰,被前來查看的公婆及6歲長子當場目睹兩人姦情,事後女軍官向丈夫坦承兩人已偷情3次,雙方是「各取所需」,丈夫憤而離婚,並將小王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小王要賠10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小王都是軍官。去年7月28日正逢颱風杜蘇芮過境,他在軍中執勤,妻子竟於晚間8點多將小王帶回家,恰好他在檢視家中監視器時,發現小王在他家客廳全裸,和只穿內衣褲的妻子一同走進主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同棟大樓的父母前去查看,經父母帶著6歲長子前往他住處,3人竟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正在幫小王口交。兩人姦情被發現後,妻子立即協助小王逃離住處,小王為擺脫他父親的攔阻,在拉扯中導致父親受傷,已對小王提出傷害告訴並起訴,但父親也被氣到痼疾復發,在去年底過世。
人夫指出,他雖不認識小王,但經軍中學長和小王的同學檢視監視器畫面,確認當天的裸男就是小王。而小王也因為這件事遭軍方懲處2大過並汰除,後續妻子坦承她與小王在去年1月受訓課時,酒後就發生性關係,加上被抓到的這次,共發生3次性行為,妻子也說,小王和多名女子相約性交,她只是其中一個,雙方是各取所需。
人夫表示,小王也是已婚人士,小王的配偶為了維護他,甚至傳簡訊連絡妻子,希望用1百萬換妻子在訴訟中說出對小王有利的證詞,並威脅妻子如果不願意,就要對她提出和本件判賠金額相同的配偶權訴訟。而他也在去年12月和妻子離婚,他因小王的所做所為大受打擊,要對小王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王認為沒證據顯示他就是監視器影像內的男子,請求駁回人夫之訴。不過法官認為,包含人妻的證詞、小王妻子傳的簡訊、人夫父親對小王提出傷害告訴的起訴書等,都能證明當天在人夫住處的裸男就是小王,加上案發前就有學長暗示人夫要注意妻子的交往關係,以及人夫的父母和幼子目睹偷情性愛場面,都造成人夫在職場和家庭上的雙重精神壓力,判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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