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線3警官淪洗錢軍師!調宜蘭喬到偵查隊長 今上任就被停職

▲北投偵查隊長陳建志驚傳喝花酒遭側錄檢舉,北市警火速拔除他隊長職務調職靜候調查。(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今甫接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建志因接受地下匯兌業者招待喝花酒遭起訴。(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失職放縱!今甫接任宜蘭羅東分局偵查隊隊長的陳建志,2019年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期間,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高豐達花酒招待、索取130盒燕窩禮盒,以此協助逃避警方查緝,士檢依貪污治罪起訴。據悉,毀損人民保母形象的陳建志,調任宜蘭後藉由人脈「大力喬」職位,企圖重新站穩腳跟,最後仍難逃法律制裁。

宜蘭縣警察局表示:有關本局陳姓員警於2022年間任職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期間,疑包庇地下匯兌業者等遭檢調搜索調查案,於本(9)日為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本局尊重相關司法調查。本案俟本局收受陳員起訴書後,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停職處分。

對於,所屬員警疑涉違法犯紀之行為,本局絕對秉持「勿枉勿縱、警紀警辦」,主動迅速從嚴查究,並將持續加強宣導所屬正確的法律觀念,避免再有類似不當案件發生。

起訴指出,地下匯兌業者高豐達綽號「高董」、陳坤忻、江少宸等人,2019年3月間因違反銀行法,經士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第九偵查大隊執行多次搜索,高男遭查緝後,仍繼續非法經營,並探知「銀行法前案」偵辦進度,了解警方蒐證手段藉以事先滅證,2019年間透過他人引薦認識陳建志。

然而,陳建志因喜愛飲宴,且平日開銷甚鉅,明知高男涉案遭查緝,仍持續在中山、南港、新北等據點,以組織犯罪方式非法經營匯兌業務,仍因貪圖私利,不僅未依法舉報、查緝,反加以包庇。

陳建志為圖個人享受及展現其於警界人脈與特殊護航能力,竟指示高向「海峽會」餐廳預定包廂,並聯繫綽號「寶貝」酒店經紀安排5名妙齡女子安排一對一服務,假藉慶祝陳升官,時任刑事局第九偵查大隊第二陳姓隊長、黃姓隊員等人赴約喝花酒。

席間,高男趁機拍攝陳建志酒後放縱照片留存,供日後不時之需,陳也以此收受高提供花酒招待不正利益約1萬2388元。

陳建志見高男已信服其特殊護航能力,多次要求高指派司機或助理提供專車接送服務,2019年間多次在有女陪侍的維多利亞酒店、麗園酒店等處所接受飲宴,食髓之味的他,更要求高為其購買燕窩禮盒,以個人名義贈送與他人,供做陳建志中秋年節私人公關贈禮之用,還要求對方寄送。

▲▼北市刑大經濟組陳建志。(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臉書)

▲陳建志失職放縱遭起訴。(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臉書)

高男冀望陳持續打探、關注案件偵辦進度,提醒警方未來偵查作為,替他從泰國訂購130盒、價值7萬5400元燕窩禮盒寄送給陳指定的公關對象所在的北市士林、北投、中正等處所。

事後陳還傳訊說「謝謝兄弟,麻煩你再跟南哥交代一下,我要現貨」;高則回「哥我已經交代他了,你再把名單發給他就好」,陳以「永遠謝謝兄弟相挺」等,具體指導其等如何規避查緝,包含湮滅證據、更換經營據點、警察會監聽等;陳以此累積收受至少10萬7525元不正利益。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包庇犯罪組織罪起訴陳建志;高豐達、陳坤忻依對於公務員交付不正當利益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一重之有調查職務之人員違背職務收受不正當利益罪論處。

綽號「大支」陳建志,原是北市刑大偵查第二隊隊長,2020年8月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同年10月下旬接任北市刑大肅竊組組長,2021年10月再調任經濟組組長;喝花酒事件爆發後,調到宜蘭縣警局,曾任三星警分局巡官、礁溪及宜蘭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期間不斷「喬」,今年3月順利到鄰近花蓮的蘇澳警分局偵查隊隊長,短短幾個月,再調派繁重的羅東警分局偵查隊隊長,孰料第一天交接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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