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懸掛偽造車牌被判刑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蔡姓男子因交通違規,在名為「全省1.1金屬車牌 訂製車牌 超速 酒駕 權利車買賣」Facebook社團,冒用鄭姓友人名字購買兩面車牌,懸掛自家車輛使用,被警方查獲依偽造文書罪送辦,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1000元折算1日,等於罰9萬元。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因交通違規事件,經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站吊扣其名下自小客車車牌。蔡男為繼續使用該自小客車,113年1月底某時,在名為「全省1.1金屬車牌 訂製車牌 超速 酒駕 權利車買賣」的臉書社團中,聯繫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社團成員,並冒用鄭姓友人名下自小客車車牌號碼,請該社團成員協助偽造車牌號碼2面車牌。
蔡男取得該2面車牌後,懸掛在自己車輛上,以此方式行使該偽造車牌,足生損害於公務監理機關對於車輛牌照管理及警察機關對於車輛違規查緝之正確性。今年3月4日警方偵辦另案公共危險案件時,發現該自小客車之登記車牌號碼與該偽造車牌不符,查扣該車牌,訊後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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