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張姓房東出租房屋於2021年1月間發生陳姓租客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檢警查出因陽台熱水器燃燒不完全致一氧化碳外洩是主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自2011年起將平鎮區房屋出租給陳姓租客,2021年1月間陳姓租客洗澡時,因一氧化碳外中毒致死,檢警調查發現,是熱水器安裝在通風不佳的陽台,且熱水器款式過於老舊,沒有強制排氣功能,檢方認為,陳姓租客死亡與張姓房東沿用舊式熱水器,因疏忽更換新式熱水器導致租客死亡有因果關係,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姓房東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56歲的張姓男子自2011年4月1日起,將其位於平鎮區新德街房屋出租給陳姓母子,2021年1月26日下午5、6時許,陳姓租客在浴室洗澡時,疏未將陽台鋁窗開啟縫隙,保持良好通風,導致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瀰漫浴室,最後導致陳姓租客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檢警查出,張姓房東明知房屋熱水器安裝在陽台上,因鋁窗上加裝壓克力板,屬有影響空氣流通之場所,且該處陽台安裝之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不具有強制排氣功能,如同在密閉空間內使用瓦斯熱水器,極易因熱水器燃燒瓦斯產生一氧化碳充斥屋內,導致屋內之人不自覺吸入過量一氧化碳,引發一氧化碳中毒情形,因此應注意選用具有強制排氣功能,或加裝排氣管等強制將廢氣排出戶外之裝置,或更換適當之熱水器,但張姓房東仍將房屋出租給陳姓母子,導致發生憾事。
檢方調查時,張男坦承將房屋租給陳姓母子租用之事實,但辯稱係租客自行改裝造成熱水器失效等語,檢察官認為房東應依當時消防法令及民法規定,負有提供合於安全之住居設備、環境之義務,並應注意其已在該套房外側陽台加裝窗戶、壓克力板,陽台已屬有影響空氣流通之處所,不得裝設屋外式熱水器,被告之過失行為與陳姓租客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
檢方認為,發現住戶會改裝原因即是因陽台空氣流通不佳、熱水器安全性不足,若張男一開始就查知租客有改裝電熱水器或加設正確排氣管,可以確定不會發生事故,檢方偵結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姓房東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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