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花指部1名中士班長,用小畫家P圖變造公文書,遭判刑1年。(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圖非當事人)
記者吳佩蓁/花蓮報導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第一連中士班長阿強(化名),2022年5月7日到高雄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後,因為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竟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後,到網咖用「小畫家」改成自己的名字,再列印出來交給鑑測官,但由於手段太過陽春,當場被鑑測官識破。花蓮地院審理,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強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第一連,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但他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完訓,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想以替代項目來完成體能鑑測。
同年10月29日,阿強拿著劉員的相關文件,先到超商掃描後,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將文件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全都改成自己的,並列印出來。11月3日阿強持上開變造的公文書至訓練單位鑑測中心,交給盧姓鑑測官執行體能鑑測,但鑑測官在檢錄過程中察覺有異,阿強才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認為,阿強身為職業軍人時,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率爾行使變造公文書,足生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的正確性,考量阿強犯後坦承犯行,應係一時失慮,誤蹈刑章,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新台幣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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