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被甩!阿兵哥狂PO女友性愛片「可愛奶大」 還嗆殺過3741人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康男不甘心被分手,竟將女友的性愛片上傳11個色情網站遭判刑8月、6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康姓阿兵哥不滿女友提分手,事後又發現女友和自己的麻吉在一起,竟失控將2人交往期間雙方合意拍攝的性愛影片,上傳到10個色情網站兜售、供他人瀏覽,並公開女方姓名、地址、學校等個資,女友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康男竟變本加厲,私訊恐嚇女友「我已殺過3741人,詳細無法透露,一級保密」。高雄地院審理,依違反個資法判刑8月,違反保護令、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康男和女友交往期間,握有女方許多裸照、性愛影片,2021年7月女友突然向他提出分手,他為了報復女友,竟將女友有露臉的性愛片、私密照上傳伊莉成人網站,並向不特定人兜售猥褻影像,之後又上傳到「Xvideos」等10多個色情網站供人觀覽,並在附加「性感LO妹子做愛」、「可愛奶大妹子摸奶」、「無套做愛」、「自慰」、「自慰露白醬」等標題,還公開女友學校、科系、年齡、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個資。

康男甚至將上述色情網站連結,張貼在自己的個人臉書頁面,甚至私訊傳給女友的3名好友,女友得知後立即報警,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康男更加肆無忌憚,竟私訊恐嚇女友「妳與妳的朋友如死亡,將以車禍為理由死亡」、「無法重來那就死吧,最近請小心」,法院核發保護令後,康男仍持續傳訊恐嚇,「我已殺過3741人,詳細無法透露,一級保密,口供證明殺人事實」、「保護令對我沒有效,依然無法停止,不明白跟同居有什麼關係,我不記得對妳家暴過」。

康母出庭證稱,兒子和女友是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交往後一起在女友學校附近租屋同居,因為他是第一次談戀愛,投入很多心力,後來女友以要搬回高雄老家為由提分手,康男完全無法接受,事後又發現女友和他的國中好友交往,更讓他感到忿忿不平,雖然家人曾多次規勸,但兒子仍產生不甘心、報復心態,進而犯下本案。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康男在警詢時坦承上傳女友性愛片到色情網站並藉此營利,認定康男犯行明確,事後更恐嚇女友及以騷擾行為違反保護令,上傳性愛片部分依違反個資法判刑8個月;恐嚇、違反保護令部分,分別判處3、4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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