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 宜蘭男要賠8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坤(化名)去年2月間在臉書社團PO文,內容包含「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等文字,要求有意購買者傳送私密訊息,結果被抓包是在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穿山甲和長鬃山羊,因而挨告。宜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阿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條件是要向公庫支付8萬元。

眼睛,男性,崩潰,憂鬱,受傷,難過,生病,害怕,恐懼(示意圖/CFP)

▲阿坤捕獵並意圖販售保育類動物。(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坤明知穿山甲、長鬃山羊是我國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的第二級、第三級保育野生動物,仍在穿山甲、長鬃山羊可能出沒的地點設置傳統獵具進行狩獵,並於去年2月、3月間分別捕獲1隻穿山甲和1隻長鬃山羊。

接著,阿坤在臉書買賣社團PO文,內容包含「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挖洞的」、「峭壁走一回,要的私密」等文字訊息,意圖販售捕獲的穿山甲和長鬃山羊,結果反被警方循線查獲。

阿坤到案之後,對於自己的犯行均坦承不諱。宜蘭地院法官認為,考量到阿坤已經與檢察官在審判外進行協商並達成合意,最終依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條件是要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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