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家裡庫存網拍古董鯊魚劍 員警釣魚揪出...慘被判刑6月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等單位,聯合破獲史上最大宗販售海洋保育類產製品,起獲 鯊魚劍、獨角鯨牙等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海洋動物製品等市價上千萬元贓物一大批。(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鯊魚劍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賴姓女子在家中清理庫存物品時,發現2把10多年前朋友送的鯊魚劍,賴女於是將鯊魚劍放到網路上兜售,結果被員警在網路巡查時發現,用「釣魚」的方式將賴女約出來面交,當場扣得2把鯊魚劍,經送鑑定後發現鯊魚劍是用一級保育類鈍鋸鰩的鼻鋸製成,因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她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賴女從事神佛文創商品買賣,去年7月間她在自己的臉書帳號,公開販售2把鯊魚劍,而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於是和賴女約定2把劍5萬3000元,並約出來面交,賴女帶著鯊魚劍現身,當場被警方查獲,警方將鯊魚劍送鑑定後,發現是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鈍鋸鰩的鼻鋸所製成,因此將賴女依照違反動保法移送,後來也被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賴女辯稱鯊魚劍是友人10年前所贈送,當時並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也沒有確認過真偽,雖然知道鯊魚劍不能販賣,但只是為了清理家中物品所以上網販賣。

法官考量賴女沒有前科,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已見悔意,主觀惡性及對法益之侵害程度均較輕微,因此依照違反動保法判處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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