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刑事戰將貪4451萬拒認罪 林明佐罹脊椎瘤聲請停押被打臉

▲▼             。(圖/資料照)

▲林明佐以罹患脊椎瘤聲請停押,遭法院駁回,不得抗告。(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前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將檢警辦案機密洩漏給博弈集團,跟九州集團總裁陳政谷稱兄道弟,還與集團幹部、前電競聯盟董事長徐培菁有地下情,貪污不法所得高達4451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依收賄、洩密等罪嫌將他起訴。林明佐被收押至今,上週他以罹患脊椎瘤為由聲請停押,遭台中地院駁回。

台中地院認為,林明佐僅坦承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其餘涉犯的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公務員明知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等重罪,皆否認犯行,供述也與其他被告、證人差異甚鉅。

法院查,林明佐曾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刑事局警政監,位高權重且交游廣泛,與其他被告及證人均熟識,或是長官部屬與好友親屬關係,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有可能利用各種管道或人情壓力去勾串。

法院指出,林明佐目前仍堅稱不認識同案被告陳政谷,與徐培菁是單純男女朋友關係,與九州集團及剛谷案洩秘案都無涉等語,凡此各情,均尚待釐清,若命林明佐交保,恐有逃亡或勾串證人、湮滅證據而致審判或執行程序無法順利進行之虞,自有羈押必要。

至於林明佐以罹患脊椎瘤聲請保外就醫、停押等,法院查,看守所的醫療資源充足,林可在所內持續就診取藥,獲得適切的醫療照護,且林在8月23日尚能到庭接受訊問,可見無急迫、危險的健康狀況,因此將林的聲請駁回,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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