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台達電平鎮廠擔任工程師的林姓男子,去年9月至10月值夜班時三度潛入倉庫竊取多達9980顆晶片,再趁下班時攜出變賣還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台達電平鎮廠林姓工程師因為負債,去年9、10月間,三度利用夜班工作機會潛入倉庫竊取半導體晶片9980顆,下班時再攜出變賣得款59萬3000元,全都拿來還債,公司盤點時赫然查出短少,經調查發現林男所為怒而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林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法官審酌已與公司達成和解,願賠償140萬元分期償還,法官審結依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3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30歲的林姓男子為是台達電子公司平鎮廠工程師,為解決個人債務問題,竟異想天開於去年9月5日、9月21日與10月17日晚間,利用深夜值班機會,趁倉庫管理人員下班無人看管時潛入倉庫,竊取置於防潮箱內「IC半導體晶片」,以徒手竊取方式竊取「TMS320F28377DPTPT」等5種不同型號晶片,數量則多達9980顆,隨即放入個人手提包內趁下班後攜出,再轉賣給不知情徐姓男子。
台達電子公司後來查出晶片數量短少,透過內部清查盤點確認係人為,再經內部調查並透過監視畫面查出是值夜班林姓工程師所為,立即報警處理並提告,桃檢複訊時,被告林男坦承犯行,所得變賣後得款以59萬3000元出售給不知情人士均用於還債等語,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林男於警、檢偵訊時均坦承犯行不諱,法官衡量其犯後態度尚可,考量林已與公司調解成立,允諾分29期賠償共計140萬元,加上他未曾受有期徒刑宣告等情,法官審結依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3年,被告須依分期給付對象支付損害賠償,若被告違反賠償負擔,檢察官得向地院聲請撤銷緩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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