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高鐵時因購票時未注意,向櫃檯人員要求換成敬老票遭拒,竟朝站務員連罵「我他媽的」等3句髒話。(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民原姓男子於台中搭乘高鐵,因購票時未注意,向櫃檯人員要求換成敬老票遭拒,竟朝站務員連罵「我他媽的」等3句髒話,站務員不堪受辱提告,原男向檢察官辯稱他是罵「高鐵制度」而非辱罵站務員,檢方不採信,依公然侮辱將原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原的言語攻擊時間短暫,也非反覆持續,未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姓男子2023年8月間帶著母親到台中高鐵站搭車,本來要購買敬老票,但購入時於機器輸入失誤,買錯票券,他向賴姓站務人員要求更換敬老票,但站務員告知已過了發車時間,無法換票,可搭乘自由座。
未料原男聽後大怒,連罵3句「我他媽的」、「你他媽」、「他娘的」等語,站務員認為受辱,憤而提告。
檢方訊問時,原男辯稱他是氣服務員的不作為,強調罵的是「台灣高鐵的公司制度」,而非站務員,檢察官不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
法官勘驗當時監視器畫面,查出原男的確朝賴姓站務員辱罵,但審酌言語攻擊時間短暫、瞬時,非反覆持續,冒犯程度輕微,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頂多造成站務員感到不快,但心理狀態或社會生活關係,不至於蒙受嚴重不利益,據此判原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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