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京華城容積獎勵達840%引發爭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因此遭羈押,事後前台北副市長、立委黃珊珊解釋,台北市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不過,律師林智群則有不同看法。
日前有媒體貼出民眾黨提供的「圖片懶人包」,林智群看到後就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上表示,民眾黨當初引的規定,是「台灣省」的規定,但台北市是獨立於台灣省的直轄市,怎麼會適用台灣省的規定?
接著林智群也指出,就算適用台灣省這個施行細則第34條之2,條文也明文規定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適用,但京華城是18年建議、樓高超過5樓,並不符合規定。
林智群最後更說,如果一切都合法,小沈(沈慶京)還需要給應曉薇4700萬元、編列4.3億元公關費嗎?「原來小沈是大善人,大家都錯怪他了!」對於民眾黨的說法,林智群也直言,「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針對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黃珊珊日前指出,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法定容積)、卻刻意忽略「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正是地方政府可經由細部計畫可自訂容積率(獎勵)。
黃珊珊說,台北市既然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依法在細部計畫審議案中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黃珊珊強調,都市計畫委員會全程直播公開透明,且公務員絕不可能明知違法知法犯法,「都發局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幾十個人難道都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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