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朱國榮棄保逃亡 「超跑達人」等10共犯涉掩護一審判決曝

▲▼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松崗炒股案1億元交保  。(圖/記者劉昌松攝)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中)棄保5億餘元躲國外,留下「助逃團」10共犯在台被起訴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稱為「殯葬大亨」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去年(2023年)棄保5億餘元逃亡海外、下落不明,台北地檢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涉提供遊艇助朱偷渡的「超跑達人」周哲男等10人,周男否認參與逃亡計畫、自稱遭朱矇騙,其餘共犯也多半不認罪,台北地院今(16日)判周男1年2月,船長鍾明華1年,其餘共犯6月到10月不等,3人無罪。可上訴。

從事租賃行業、被稱為「超跑達人」的周哲男,人脈廣闊,在台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涉挪用逾11億元公款案中,也因出租私人飛機給王奢華享受等行為被起訴。周男本案出庭表示受朱國榮照顧,但不清楚朱的許多事,後悔做了錯誤決定,讓朱搭他的船順道出海。

▲▼「超跑達人」周哲男被控提供遊艇掩護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2024年6月24日首度到台北地院開庭後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超跑達人」周哲男被控提供遊艇掩護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北院一審判他1年2月徒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周哲男承認涉犯《刑法》第164條藏匿人犯罪、《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3條利用船舶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他國罪,前者法定可判2年以下徒刑、後者最重可判5年徒刑。

但周哲男否認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1條使受禁止出國處分之國民出國且為首謀罪,此罪法定至少判刑5年,周也否認涉犯同法第74條受禁止出國(境)處分而出國(境)罪,法定可判5年以下徒刑。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陳姓女友的爸爸陳泰壽。(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女友陳宛暄的爸爸陳泰壽(左)涉藏匿人犯罪,北院一審判他10月徒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周哲男的律師團主張,《入出國及移民法》首謀罪嫌,今年(2024年)3月1日才施行,周男去年9月20日已自首,「這是最具體的終止犯行時間」,也因周男自首交代實情,檢警才查明朱國榮逃亡時間與路線,檢方起訴這項罪嫌已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

鍾姓船長與2名船員兒子均辯稱,駕駛本案遊艇從事客戶既定行程,客戶臨時夾帶1名來歷不明的乘客,他們不敢拒絕,以免惹來報復,他們在本案為邊緣角色,不認識朱國榮,也都自首並反省,請求寬恕罪責。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船長鍾明華。(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船長鍾明華(左)被起訴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北院一審判他1年徒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被控安排包機助朱國榮逃亡的夏姓鑽石商夫妻,辯稱諮詢過香港外籍律師,確認幫忙朱搭機沒違法,還請這位外籍律師來台出庭作證,但被檢方反問是否了解我國法令、不能幫助被限制出境、出海的人離境,夏男等人答不出來。

現年72歲的朱國榮據傳有台幣百億元身價,因涉犯龍邦公司、台灣人壽2件炒股案,共被判刑24年,另有4案審理中,他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卻於去年9月7日到住處轄區派出所完成例行報到後,當晚周哲男開車載他直奔台南安平港,搭周男的遊艇由鍾姓船長父子3人載往菲律賓佬沃。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船長鍾明華之子鍾佳融。(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船長鍾明華之子鍾佳融(上右)、鍾佳汶(下左)均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北院一審判2人各10月徒刑。(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船長鍾明華之子鍾佳汶。(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持萬那杜護照入境菲律賓,與搭機從台灣前來會合的32歲女友陳宛暄,一起坐私人飛機輾轉逃亡。此事震動法院與檢方追查哪個環節出紕漏,朱先前所繳各案件保釋金共5億1700萬元,陸續被法院宣告沒收,他與陳宛暄均被通緝,高檢察署也註銷朱、陳2人護照。

周哲男同月(9月)底,與鍾姓船長父子3人向警方自首,檢方查明朱國榮找陳宛暄父親冒充他,先到香港申辦萬那杜護照交給他,可免簽入境大英國協、俄羅斯等地,再由夏姓鑽石商與台籍林姓妻子安排搭機從菲律賓到萬那杜,接著轉往以色列卻遇到以阿軍事衝突,朱、陳2人改往莫斯科,目前行蹤成謎。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友人林郁芬外籍丈夫夏本杰。(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友人林郁芬外籍丈夫夏立杰(左)涉藏匿人犯,北院一審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方並查出,陳宛暄與朱國榮逃亡後,陳母與陳女弟弟在台灣照料朱、陳2人的兒子,還幫陳女繳納境外刷卡的信用卡費;朱的曾姓秘書全權處理朱、陳逃亡在外的費用,以及撥款給陳女家人花用。

台北地檢署今年(2024年)5月27日,起訴周哲男等10人涉犯藏匿人犯、違反《出入國及移民法》等罪嫌。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友人林郁芬。(圖/記者劉昌松攝)

▲朱國榮逃亡通緝案,友人林郁芬涉藏匿人犯,北院一審判她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圖/記者劉昌松攝)

北院今天一審宣判,周哲男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刑1年2月;船長鍾明華(同上罪)判刑1年;鍾的2個船員兒子(同上罪)各判刑10月;陳宛暄之父陳泰壽,涉犯藏匿人犯罪,判刑10月;陳妻與兒子無罪。鑽石商夏立杰與妻子林郁芬,涉犯藏匿人犯罪,各判刑6月、皆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朱國榮曾姓女秘書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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