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2017年5月參選總統時,妻子金正淑(右一)、女兒文多惠(右二)、文多惠的兒子(右三)曾出席造勢活動。(圖/達志影像/newscom)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前總統文在寅2022年5月卸任後,便和妻子金正淑搬回慶尚南道梁山市新蓋的宅邸,不過最近卻被檢方列為「收賄嫌疑人」,女兒文多惠的住處、公司、別墅8月底更遭檢方扣押搜索。檢方懷疑,文在寅行賄的金額達到2億韓元,原本還預計在過完中秋節(秋夕)連假後,傳喚審訊文多惠。
根據韓媒《紐西斯通訊社》,針對共同民主黨籍的文在寅在總統任內,曾涉嫌向同黨國會議員李相稷行賄一案,偵辦此案的全州地方檢察廳刑事3部(部長檢察官為韓演奎)最快將從下個月起「再度加快」偵辦此案的速度,尤其是全面分析8月30日兵分多路搜索文多惠住處、企劃公司、濟州島別墅時所扣押的資料。
檢方在完成相關的複製、篩選作業以後,會將這些資料交由大檢察廳轄下的國家數位修復中心、光州高等檢察廳數位修復中心,以求在最短時間內復原相關證物。同時,檢方原本預計在中秋節(秋夕)連假以後傳喚文多惠,但因為扣押證物的分類作業耗時甚長,因此才並未傳喚文多惠。
檢方目前以「收受賄物」的罪嫌,針對文在寅進行全面偵查。
據悉,文在寅曾在總統任內,任命李相稷擔任中小企業振興公團理事長,李相稷是泰國廉航「泰國易斯達航空」(Thai Eastar Jet)實際擁有者,因此李相稷以薪水、生活費一共2億2300多萬韓元(約新台幣533萬元)的條件,聘用文多惠當時的丈夫(現已離婚)、文在寅的女婿徐某前往泰國擔任航空公司的高層。
報導指出,原本檢方打算套用「第三者收賄罪」進行偵辦,不過若以這方向偵辦,檢方必須證實文在寅、文多惠父女為「經濟共同體」,因此目前檢方研判,文在寅可能是「直接」從李相稷收受價值2億韓元的賄絡,這個金額包含前女婿徐某的月薪和移居泰國時的生活費。
檢方也發現,文多惠和徐某兩人在移居泰國前,文在寅、金正淑夫婦曾經每個月匯給女兒文多惠約1000萬韓元(新台幣24萬1471元),不過自從文多惠和徐某移居泰國之後,文在寅夫婦便停止向女兒匯款,因此認為2億多韓元可能是文在寅向李相稷收受的賄賂,目前正在審視相關法理依據。
為此,檢方必須追蹤文在寅夫婦的銀行帳戶和金錢流向,以審查文在寅夫婦對於女兒文多惠的經濟支援是何時才結束。
檢方關係人士強調,此次針對文在寅父女收賄疑雲的偵查,純粹是為了順便釐清易斯達航空的經營情況,和南韓國內政治「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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