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院張軒豪法官酒駕遭檢方起訴痛批「知法犯法」。(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吳佩蓁/宜蘭報導
宜蘭地院驚傳法官酒駕!法官張軒豪8月19日晚間8時許,開車行經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街口時,因違規左轉遭警方攔檢,盤查時身上飄散出濃厚酒味,立刻要求他下車受檢,一下車就出現明顯酒態,酒測值高達1.05MG/L,事後他才坦承喝了酒精含量40%伏特加,宜蘭地檢署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軒豪上月19日下午5時45分許駕車從宜蘭地院停車場離開,晚間8時44分,他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路街口時,占用來車道「切西瓜」左轉,遭巡邏員警攔查,員警發現張身上有濃濃酒味,經酒測竟發現他酒測值高達1.05MG/L,嚴重超標。
檢方在起訴書痛批,張軒豪身為法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重度酒醉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極可能對他人及其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且警詢及偵訊時張軒豪都未能如實說出是在何時何地喝酒,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度。
對此,宜蘭地院表示,經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後,決議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尊重檢方起訴,事後是否停職行政處分,也會尊重司法院決定。
據了解,54歲張軒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任法官資歷約25年,擔任民事庭、宜蘭簡易庭及消債定股審判,承審專案案件類別包括原住民族事件及消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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