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心疼小三為他墮胎,不僅買房買車還匯款1300萬給對方,讓正宮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背著醫師老婆在外養小三,這段不倫戀長達7年,過程中小三甚至還懷孕墮胎,他因此覺得有愧於對方,不僅替小三買房買車,還匯款1300萬元給小三,正宮得知後大受打擊,憤而提告小三求償3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小三應賠償8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人夫任職於某國立大學,經同事介紹認識擔任銷售員的小三,並發展成婚外情,2人交往7年發生超過100次以上性行為。期間,人夫不僅替小三買房買車,甚至替她繳納房貸、給付生活費、支付房屋裝潢費、加油費、購買直銷產品,且匯款將近新台幣1300萬元給小三,並在老公手機發現多張2人環抱的親密合照,還有小三裸露私密處照片。
正宮表示,她和丈夫自幼稚園就認識,從小青梅竹馬,婚後育有子女,原本婚姻幸福,沒想到卻遭小三介入,她因而罹患憂鬱症、心靈煎熬甚鉅,因此向小三求償300萬元。
小三辯稱,她與人夫只是客戶關係,人夫有向她購買淨水器、空氣清淨機、營業食品等物,且她固定每2週替人夫全身按摩,均是她的職業內容;而正宮提出的裸照,是她當時想轉換手機內的資料,但她不熟悉科技產品,才請人夫替她處理照片轉換,她不知道人夫私自儲存她的私密照片,喊冤「我也是受害者」!
人夫出庭證稱,他與小三認識半年後開始交往,2人大約2週約會1次,疫情前小三每個月會陪他飛1次深圳出差,後來小三為了他懷孕墮胎,他覺得對小三有虧欠,就替她在桃園市買了一棟房子,2人交往7年共赴大陸27次,在汽車旅館、家中約會均有發生性行為。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正宮提出的小三私密照,除包含被告自行拍攝的角度外,還有由他人從上往下拍攝的照片,依照常情若非親密關係,很難想像有人會將自己的裸照傳送給不熟的朋友,認定人夫與小三顯然有踰越一般男女間正常社交關係,致正宮精神上受有莫大痛苦而情節重大,判小三應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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