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呼籲縣市政府制訂公幼廚工薪資 。(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全教總在今年9月統計公立幼兒園廚工薪資,發現全台各縣市,僅有雙北等6縣市訂有薪資級距表,其餘縣市廚工大多領最低薪資或183元時薪。全教總今(20日)指出,廚工肩負照顧幼兒重責大任,勞動條件卻明顯低於餐飲業,呼籲縣市政府制訂廚工薪資,招聘有證照廚工,才能保障幼兒生理健康。
全教總為了解公立幼兒園內廚工勞動條件,在今年9月進行統計,發現全台22縣市,僅有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嘉義市與金門縣訂立廚工薪資級距表,綜合比較後發現,訂有薪資級距表縣市當中,新竹市廚工起薪最高達3萬2768元,其次為基隆市專幼3萬2448元、台北市3萬2210元,最低為嘉義市的2萬7775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上述6縣市當中,廚工同樣工作10年後,台北市廚工薪資最高為3萬7520元,嘉義市最低為3萬1204元,等於嘉義市廚工工作10年後薪水,還不如基隆市、台北市與新竹市的廚工起薪。
▲全台僅6縣市制訂公幼廚工薪資級距。(圖/全教總提供)※點圖放大
在有薪資級距縣市當中,至少還有加薪可能。侯俊良表示,其餘沒有薪資級距縣市的公立幼兒園廚工,僅領取最低工資2萬7470元,甚至有不少縣市用一個小時183元時薪,採部分工時聘用廚工來負責幼兒每日飲食。
全教總副秘書長楊逸飛指出,彰化縣、苗栗縣、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屏東縣等,廚工幾乎全為部分工時,每日工作5小時,還要協助分餐和清掃,卻僅支領最低的鐘點費薪資183元,每日只有915元。幼兒園內每天要吃三餐,竟是仰賴這樣工作條件之下的勞動者。想問家長們能安心嗎?縣市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照顧幼兒,卻連最基本的飲食安全都沒有辦法保障。
因此,全教總呼籲縣市政府,應要參考社會基本條件制定廚工薪資,提供基本的餐飲環境,才算是真正照顧幼兒生活基本需求,同時也提醒教育部,應善盡中央的督導責任,若連基本的飲食人權都無法照顧到,怎麼好意思說我們是重視兒童權利的國家。
教育部表示,公立幼兒園廚工薪資待遇,由用人單位依其擔任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應具備知能條件,自行議定。為協助原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配合幼照法改制為幼兒園後依法配置足額人力,保障學前教保品質,教育部補助協助各地方政府轄內公立幼兒園依法增置廚工人事經費,113學年度補助協助各地方政府約新4.8億元。教育部將督導請各地方政府持續優化廚工薪資待遇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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