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委託民間經營「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爆發經營危機,縣府以園區內違法增建組合屋及貨櫃屋、未依法進行公安申報,要求給付違約金2080萬元及積欠的電費478萬元,否則將依法斷電,營區認為已向法院提出訴訟,縣府卻自行決定斷電,實在讓人無法接受。稍早縣府相關人員及警方皆已到場,但員工站在大門口,拒絕縣府人員進入稽查及斷電,雙方仍在現場僵持中。
▲清水那方爆經營危機。(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社頭清水岩溫泉露營區總面積約11公頃,「清水那方」於2021年10月開始營運,並向遊客收取入園、住宿及用餐費用,迄今已營運近3年。縣府認為溫泉設施已完成檢修,請業者點交,但營區業者卻指出,管線未修好,溫泉出水量不足,根本無法點交。
▲清水那方爆經營危機。(圖/翻攝自清水那方,以下同)
除此之外,縣府認為,營運期間廠商因未依投資執行計畫開放生態遊憩區(含一般露營區)、園區內違法增建組合屋及貨櫃屋、未依法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未依契約點交溫泉區等多項重大違約,已影響公共利益及遊客安全,經多次通知未改善,依契約處以違約金,截至2024年9月19日,金額已達2,080萬元,廠商均未繳納,縣府除沒入履約保證金120萬元,也已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清水那方」總監張瑜珍說,園區內住宿帳棚是開幕時就有的,本來就是營運規畫內容,況且縣府當時說野餐及露營設施免經申請都合法,但現在卻因業者不點交才故意刁難,在當時OT契約內並未指出帳篷會影響任何公益事項。
另外縣府表示,園區內有2處電表遲未點收,電費先前由縣府先行繳納。截至今年8月,電費總計478萬餘元,廠商僅繳納3次共40萬1425元,對此張瑜珍指出,他們計算的電費金額與縣府有相當大的落差,「對方將個位數算成10位數」,才會衍生出478萬元電費,再者也未收到繳款通知,「縣府怎麼可以如此刁難業者」。
下午,縣政府城觀處跟水資處到園區,要依法稽查,張瑜珍說清水岩溫泉露營區促參案屬私法契約,彰化縣政府與OT廠商間的糾紛應依民法透過司法程序解決,無權強制執行。此外,縣政府貿然強制斷電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構成對業者合法權益的侵害。此行為若未依法律程序進行,將面臨法律責任,希望相關機構能對此事調查,維護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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