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民進黨回應了

▲▼憲法法庭死刑存廢言詞辯論,司法院長許宗力,死囚律師團,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憲法法庭死刑存廢言詞辯論,司法院長許宗力。(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民進黨尊重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合憲性判決,期盼後續相關單位針對判決意旨之配套措施,仍需本於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審慎研議,符合社會期待。

本次釋憲標的,乃針對刑法「殺人罪」、「性侵故意殺人罪」、「強盜故意殺人罪」、「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中的死刑是否合憲,作出解釋。而憲法法庭做出的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死刑的規定合憲。

不過憲法法庭也做出限縮,必須要是「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才可以科處死刑。此外,1999年修法前的「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採用唯一死刑,該規定被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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