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死囚未伏法 律師揭1規則「拖時間」:他們之前就這樣玩

▲▼死刑存廢釋憲案宣判,司法院長許宗力。(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死刑存廢釋憲案宣判,司法院長許宗力。(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對於「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對此有網友開始好奇「為何一堆死刑犯都不執行」,對此律師林智群點出關鍵,透露「死刑犯跟他們的律師之前就是這樣玩」。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關於死刑犯都不執行的問題,系因法務部有個執行死刑規則,在民國109年新增一個規定,就是如果死刑犯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解釋」,在程序還沒結束之前,不能執行死刑。

林智群表示,那一堆死刑犯為了續命,當然會一直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次也是一堆死刑犯聲請的」。

至於,是否可以一直聲請、一直不執行?林智群直言「死刑犯跟他們的律師之前就是這樣玩,現在連大法官解釋都出來了,還能再聲請什麼程序阻擋執行?我也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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