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 游盈隆:雙贏!有智慧的判決結果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昨(20日)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透露出大法官的苦心孤詣,一方面朝徹底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另一方面也顧及廣大社會人心之所欲,游並直言,這個判決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舉雙手贊成,但可以說是「雙贏的情境」。

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合憲性解釋,但同時,也限縮死刑的使用範圍及訂立出更嚴格的標準,包括,殺人犯罪情節需最嚴重、需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有言詞辯論、各級法院判處死刑時必須法官評議一致決,以及重度精障者不得判死刑。

游盈隆提到,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死刑釋憲案,20日結果出爐,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合憲,但須採更嚴格標準」的判決。

針對這樣的判決結果,游盈隆認為,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透露出大法官的苦心孤詣,一方面朝徹底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另一方面也顧及廣大社會人心之所欲。

游盈隆進一步分析,這個判決避免讓台灣陷入價值觀嚴重對立的零合遊戲,將一場可能的社會動盪化解於無形,同時指引台灣社會的發展方向,兼顧人權與人心。

此外,游盈隆直言,這個判決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舉雙手贊成,但卻可能是目前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情境」(win-win situation)。

最後,游盈隆表示,朝野政黨和社會各界都大大地鬆了一口氣,顯然多數大法官還是有接地氣的,天佑台灣,天佑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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