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車站前印尼武術團大亂鬥造成1人死亡。(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火車站前廣場去年發生一起印尼2個武術團大亂鬥、聚集70多名移工打群架,其中25歲(RI)安男拿出藏在外套內的摺疊刀刺死31歲同鄉,案發後將刀丟入水溝試圖湮滅證據,還喊冤說「沒有要殺他、只是要讓他受傷、要警告他」,法院審結,依殺人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回顧案發當時,印尼在台武術團體「IKSPI」與「PSHT」在網路起糾紛,雙方共70多人於2023年9月2日深夜相約在彰化車站前談判,安男攜帶折疊刀,見「PSHT」2團員,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造成同鄉移工後背刺傷、主動脈破裂大量失血,當場倒地昏厥死亡、另一人則重傷。
「IKSPI」團員RI(安男)殺人後,先將作案折疊刀藏匿在吉祥街後逃回台中躲避警方追緝,經彰化警分局漏夜動員擴大追查,隔天上午在台中市將RI帶回警訊檢方調查後,依殺人罪嫌將安起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4年以上,安男至今仍羈押中。
安男庭訊時辯稱「我沒有想殺他,我只是要讓他受傷、要警告他一下,我不知道我的行為會導致他死亡」,辯護稱,被告學歷只有高中畢業,沒有念過醫學,被告並未選擇頭部、頸部等更致命的部位,也只有刺一刀,可見並無殺人故意,應為傷害致死」。
法官審酌,被告與被害人於本案發生前,未見有何恩怨糾紛,僅因「IKSPI」與「PSHT」在網路上發生糾紛,竟持扣案折疊刀赴約,又因檢查包包一事與被害人發生衝突,被告先與持棍棒的印尼籍男子對被害人實施強暴,又於死者逃離現場後,從後追擊,持折疊刀用力刺進被害人背部,造成被害人死亡。
依共同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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