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婦人遭詐騙1600萬元,法院判詐騙車手全額賠償。(示意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蕭姓婦人,去年底加入一個假投資詐騙社群,受騙總計達1600萬元。事後她透過與警方的合作,成功釣出詐騙集團的一名謝姓車手,儘管該男子聲稱自己僅加入詐團10天,且未參與前7次的詐騙行為,但法院近日判決認定,他身為詐騙集團成員,應負起全額賠償的責任,需賠償蕭婦人1600萬元。
據了解,蕭姓婦人於去年11月至12月間,加入一個LINE假投資群組,並根據詐騙集團的指示,前往竹北市的一間星巴克與車手進行面交現金,結果她在短短一個月內面交了7次,被騙走1600萬元。
發現自己受騙後,蕭婦人立即報警,並與警方合作設下騙局,成功約出詐騙集團的謝姓車手。在當天的面交過程中,蕭婦人將605萬元假鈔及一張千元真鈔交給謝男,警方隨即將其當場逮捕。
謝男被捕後辯稱,他只在詐騙集團工作了10天,且未參與前7次的詐騙行為。但新竹地院刑事庭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謝男8個月有期徒刑。蕭婦人則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謝男賠償自己1600萬元。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蕭婦人的主張有刑事判決作為證明,而謝男則始終未到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有利於自己的證據。經過審酌,法院認定蕭婦人的遭詐騙情節為真實,因此判定已受刑事宣告有罪的謝男,需全額賠償蕭婦人1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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