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吵架!銘傳艦上兵執勤「跳海逃兵游上岸」 判刑10月

▲▼派里級,成功級,PFG-1112,銘傳艦,中華民國海軍。(圖/記者季相儒攝)

▲銘傳艦(圖)24歲歐姓上兵抗命跳海逃離船艦,遭判刑10月。(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澎湖報導

海軍銘傳艦一名24歲歐姓砲械上兵,因酒後和女友吵架又遭幹部糾正服裝儀容不整,竟在值勤時突然從艦上跳海逃兵,並自行游到基隆港上岸,歐男獲救後遭憲兵隊移送偵辦。澎湖地院審理,依犯抗命罪,處歐男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歐姓上兵原隸屬海軍146艦隊銘傳軍艦砲械上兵(已於今年7月1日退伍),6月16日晚隨艦出海執行海峽偵巡任務,他原本應在晚上10點30分擔任接更警戒勤務,竟因酒後女友吵架,又因服儀不整遭幹部糾正,10點24分許突從銘傳艦左舷跳海逃離,10點31分許軍方發現他未就位執勤,立即全艦實施分艙分層檢查,經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歐男跳海,他自行游泳到基隆港上岸後,向台船公司保全求救,經保全通知港務警察送醫救治,全案才曝光。

澎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歐男行為時是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僅因情緒控管有問題,即漠視軍人倫理及軍紀,違反軍事上之作戰佈署命令,而逕自跳離軍艦,其行為已嚴重影響軍隊紀律及軍事任務,侵害國家軍事利益重大,甚至耗費國家成本對其進行搜救,所為極不可取,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之抗命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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