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面對京華城案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未來土地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行提出、擬定或修正細部計畫,若牽涉到容積獎勵項目將不受理。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只要合規,有考量公益性、必要性,站在中央的立場不會反對。
劉世芳指出,根據都市計畫法,有關於容獎的部分,只要符合各項原則的話,基本上中央都不會反對,但是裡面有一項就是要必須要充分的跟市民溝通是不是符合公益性跟必要性,還包括上限的總額的限制。
劉世芳表示,容積獎勵在都市計畫法或是在危老都更條例裡面都有提到,它必須要經過公益性、必要性的考量,只要各原則符合,然後符合公益性跟必要性的措施,然後能夠設定一個總額的概念,那政府都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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