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梅花鹿鹿角「被割掉」屍體丟路邊 保七:加強查緝中

▲保七總隊第8大隊會同墾管處、恆春警分局查緝獵捕梅花鹿,查扣槍械及嫌犯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保七總隊第8大隊會同墾管處、恆春警分局查緝獵捕梅花鹿,查扣槍械及嫌犯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轄內公園路一帶日前發生獵殺梅花鹿,盜取鹿角後,屍體任意棄置路旁,導致附近飄著濃濃的屍臭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保大總隊第8大隊24日下午表示,經檢視,遭獵殺的是頭雄鹿,角已被鋸下,在右前肢腋下處發現彈孔。目前已編排組合警力,並配合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及轄區分局加強查緝,以維護墾丁地區生態多樣性。

▲保七總隊第8大隊會同墾管處、恆春警分局查緝獵捕梅花鹿,查扣槍械及嫌犯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保七總隊第8大隊會同墾管處、恆春警分局查緝獵捕梅花鹿,查扣槍械及嫌犯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保七總隊第8大隊表示,本大隊於今年5月起即配合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至梅花鹿復育區及棲息地執行保育巡查,編排警力擴大巡邏範圍及時段。迄今配合恆春警分局查獲盜獵梅花鹿案件計4件4人,分別依國家公園法告發2件2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2件2人。

▲保七總隊第8大隊會同墾管處、恆春警分局查緝獵捕梅花鹿,查扣槍械及嫌犯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保七總隊第8大隊呼籲,於國家公園範圍內獵捕梅花鹿將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另涉非法持有槍械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於墾丁國家公園內發現不法情事,可撥打免付費保育專線:0800-885996專線通報或通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08-8861321、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08-8861331。並再籲請共同愛護野生動物,以確保國家公園自然資源之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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