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去年11月某日深夜趁護理師幫忙清潔身體時,稱「我有生理反應」還伸手襲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葉姓男子於去年11月間因病住進衛福部桃園醫院加護病房治療,某日深夜護理師協助清潔身體時,葉竟向護理師戲稱「我有生理反應」,並趁其不及抗拒時伸手襲胸得逞,護理師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葉姓男子於去年11月8日深夜零時20分許,在衛福部立桃園醫院加護病房住院治療,其中護理師協助葉男清潔身體時,葉男卻趁其未防備之際,先以言語戲稱「我有生理反應」等語,護理師未理會繼續幫其清潔身體,葉男竟變本加厲,乘機伸手碰觸及撫摸護理師胸部,護理師當場嚇一跳,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葉男坦承犯行,告訴人則指證歷歷,另有醫院現場照片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法官審酌,被告所為嚴重影響告訴人身心安全,犯後雖坦承罪行,然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以獲取原諒,法官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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