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廉政會開鍘 6連霸議員停權半年、綠委林宜瑾盼「等最終判決」遭拒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圖/記者杜冠霖攝)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圖/記者杜冠霖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民進黨今(25日)晚召開廉政會,討論綠委林宜瑾、新北市議員林銘仁、前議員高敏慧等涉詐助理費三案,高遭到停權半年,對於林宜瑾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時表示,依照程序規定一定要給當事人辯護機會,林宜瑾也有回函,但內容不涉及有無罪,而是希望等判決確定再做處理,「但不能等那麼久。」邱也強調,執政太久一定會出現問題,提醒民進黨從政委員不要隨便亂來,「廉政會絕不會和稀泥。」

針對新北市議員林銘仁詐領助理費案,邱駿彥表示,林已經被收押禁見,今天先立案,依照廉政條例一審判決有罪就要除名或停權,目前在收押禁見階段還沒有要處分,但過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台南市議長邱莉莉都赫赫有名,影響動見觀瞻,收押禁見後馬上停權,但對一般影響不大的黨員,還是依照廉政條例。

而因另案已入監服刑的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一月依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一審判刑兩年六個月,今廉政會也決議停權六個月。

林宜瑾案部分,邱駿彥提到,林宜瑾是立委、已經交保,依照程序規定一定要給當事人辯護機會,林宜瑾也有回函,但內容不涉及有無罪,而是希望等判決確定再做處理,但判決確定可能就要三審,不能等到那麼久,林宜瑾案這也是詐領助費問題,目前廉政會已經立案,就再看看一審判決。

邱駿彥也補充,詐領助理費問題看來是歷史共業,幾年前很多議員都是這樣處理,檢察官認為此風不可長所以非常嚴格,而法院部分,對這樣的問題判決有改變趨勢,檢察官通常用貪污罪起訴,但到法官那邊,若助理費所得小於支出、並非落到私人口袋,法院就不會以貪污治罪條例處理,而是用偽造文書。

邱駿彥指出,若用偽造文書處理,這並非廉政條例所規範,但檢察官起訴時是用貪污治罪條例,對民進黨形象還是有影響,就必須要停權處分,一般就是停權三個月或六個月,但就不會像鄭文燦案處分那麼久。

邱駿彥強調,希望透過這些提醒民進黨從政委員不要亂搞,民進黨已經第三次執政,執政太久一定會出現問題,廉政委員會就是把問題綁起來,給大家警惕希望不要隨便亂來,廉政會絕不會和稀泥。

邱也補充,下個月會請雲林鄉長陳建名、新北市議員周雅琳到案說明,兩位都是被判偽造文書,依照程序要給當事人辯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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