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偷拍並恐嚇前女友,遭到判罰40萬元。(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新竹地區一名彭姓男子因涉嫌偷拍並恐嚇前女友小美(化名),被新竹地方法院判賠40萬元。案件起源於兩人於2020年開始交往,在交往期間,彭男多次未經同意偷拍小美的裸露影像,並於分手後進行恐嚇、勒索財物,甚至將照片傳送給小美的母親,進一步施壓。
根據判決書,彭男與小美交往約半年,但在此期間,彭男利用手機和其他設備偷拍小美的私密照片。兩人分手後,彭男心生不滿,開始向小美發送威脅性訊息,要求支付10萬元贖回裸照,否則將照片公開散布。他還以威脅語句恐嚇小美,稱「再次幫你死去的媽上香」、「今晚送你大禮」,並傳送槍枝照片,讓小美心生畏懼。小美不堪其擾,依照彭男的要求拍攝道歉影片,並數次匯款,包括一次444元的轉帳。
事態發展至2021年,彭男進一步將小美的私密照片傳送給她當時的男友,並要求男友匯款4000元。此外,彭男還將照片傳送給小美的母親,要求匯款1萬6666元。小美與其母親最終決定提告。
彭男在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及精神官能症,還提供診斷證明,稱目前失業且依靠微薄存款維生,願意向小美母女道歉。法院審理後,考量彭男的行為涉及長期預謀竊錄、情感報復,且影像至今未被銷毀,認為彭男的行為已對小美母女造成重大傷害,判決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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