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遭女直播主詐騙數十萬元。此為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陳姓女子在某直播平台擔任直播主,化名「形象小可愛AMY 陳喬安」,而後透過通訊軟體結識2名純情男子,陳女遂發動戀愛攻勢,以各種藉口向2名男子詐騙共64萬元及一隻iPhone手機。一審將陳女判刑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6日二審駁回上訴,陳女遭判刑10月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0年間,當時年僅22歲的陳女在直播平台上,以大眼、長髮、瓜子臉的造型,搭配短版上衣、熱褲,經常在平台上大秀舞藝,賺取點閱及斗內金。而當年7月間,她就透過LINE通訊軟體,結識張姓工程師。隔一個2人就經常外出看電影、吃飯,張男以為天降奇緣,對陳女心有所屬。
不料9月間,陳女的經紀人隨即以陳女帳號傳送:「不滿經紀公司要安排其陪男姓客戶外出吃飯想解約,解約金為60萬元,自己已支付25萬元,請張男幫忙支付剩餘35萬元」,經紀人還出示經紀公司出具的「主播陳喬安本人先行支付解約金陸拾萬元先支付貳拾伍萬元整」收據,取信張男。張男護花心切,隨即匯款。
沒多久,經紀人又以陳女帳號傳訊:「自己之前所支付之25萬元解約金,是跟地下錢莊借款,現在地下錢莊逼迫她繳利息5萬元,她還欠2萬4,000元」,張男再度匯款。
陳女除了詐騙張男以外,也透過另一款交友軟體結識陳姓男子,也是一樣手法,先外出看電影、吃飯,這次更表示要跟陳男同居。陳男暈船後,陳女再傳訊:「經紀公司要安排她陪男客戶吃飯,自己不去想要解約,請陳男幫忙支付解約金及曾以買手機名義向母親借2萬元以還解約金。」陳男義不容辭的匯款29萬元,並拿出一隻2手iPhone手機交給陳女。
之後經紀人又以陳女帳號傳訊陳男:「急需要錢開店作網購生意。」陳男又多次匯款共2萬8,000元給予經紀人帳戶。總計2名男子遭騙走近70萬元及手機,其中陳女知情且實施的詐騙所得為64萬元與手機。被害人發覺被騙後,報警處理,檢警循線逮捕陳女與經紀人,並依「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將陳女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經紀人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陳女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6日駁回陳女上訴,維持10月的刑度。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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