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5月間因騎車搖晃、臉色通紅,被警員攔下要求進行酒測,他竟當場罵出三字經,還說「來測啊,9萬多而已」,因而挨告。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阿輝只是單純口頭抱怨,後續並無抗拒酒測,也沒有繼續辱罵,顯然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的構成要件不符,於是裁定無罪。
▲阿輝被警員攔查要求酒測,雙方一度發生言語爭執。(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阿輝去年5月間酒後騎乘機車行經台中市龍井區中華路1段,因行車搖晃、臉色通紅,被警員攔查,他竟心生不滿,當場罵出三字經,還說出「來測啊,9萬多而已」、「你開啊」、「你打我啊,來啊」等話,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嫌。
阿輝則辯稱,他當時確實有脫口說出三字經,但不是在罵警察,只是口頭禪罷了。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單純的口頭抱怨或出於一時情緒反應的言語辱罵,雖然會對公務員造成不悅或心理壓力,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執行,而阿輝在攔查過程中明顯有情緒不穩的狀況,不過,當被警員質問為何要罵人,他便立刻停止辱罵,並配合實施酒測。
法官表示,阿輝短暫、不具持續性的辱罵言語確實會讓人心生不快,但沒有達到干擾執行酒測勤務的程度,顯然與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的構成要件不符,於是裁定無罪,公然侮辱罪部分則為公訴不受理。另外,關於阿輝酒駕的部分,檢方已另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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