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今年1月間駕駛小客車外出,卻在途中發生車禍並於駕駛座上睡著,被警方叫醒之後,竟一腳踩下油門衝撞警員和警車。雲林地院法官認為,阿興有毒品前科,經觀察勒戒之後釋放,未滿3年又吸毒,甚至毒駕發生車禍,日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
▲阿興被警員叫醒,竟意圖開車衝撞警員及警車。(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今年1月6日晚間9時許在車上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接著開車上路,途中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警方接獲報案抵達現場時,發現阿興昏睡於駕駛座上,於是上前拍打車窗將人叫醒。
沒想到阿興醒來之後,竟一腳踩下油門衝撞警員及警車,並在逃逸途中從車內丟出不明物體。警方見狀隨即追上去將阿興攔停逮捕,當場從車上搜出注射針筒等證物,後續採集尿液送驗,結果呈現可待因、嗎啡陽性反應。
雲林地院法官認為,阿興過去因涉犯毒品案件被送至勒戒所,直到2022年6月才被釋放,沒想到釋放未滿3年又吸毒,甚至毒駕發生車禍,素行不佳,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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