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70歲詹姓男子與鄰居有嫌隙,去年4月間,右手拿裝有汽油噴槍朝鄰居及小孩噴灑,左手準備要點火引燃之際,遭其撂倒在地,一審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及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同年11月間又從自家頂樓爬上鄰居家屋頂,停留1小時後離去,再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彰化阿北朝鄰居父子狂噴汽油。(資料圖/民眾提供)
依據判決書內容,詹認為自家3樓分電表爆炸是鄰居在電表、電管灌水導致,2023年3月11日上午7時許從監視器看到鄰居在頂樓,就跟他說「你這麼年輕做這種事情,做違背良心的事情,你會吃不過50歲」,因此產生嫌隙。
同年4月24日上午7時18分許,詹在住處前,右手持高壓噴灑器朝鄰居及其7歲兒子噴灑汽油,左手持噴火器欲點火時,遭謝男推倒在地,但父子也因此受到手和左眼傷害、吸入有機溶劑氣體等傷害,彰化地院審結,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及殺人未遂罪,將詹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
▲彰化阿北朝鄰居父子狂噴汽油遭強制送醫。(資料圖/民眾提供)
案發後,引發民眾驚恐,衛生局與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醫師認定已符合強制送醫條件,出動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單位將詹男送往彰基診療,出院不久於11月2日回到住處,未得到謝姓鄰居同意,凌晨2時3分許,從自家頂樓架設梯子爬到鄰居家頂樓搭蓋的鐵皮屋頂上,先短暫停留4分鐘、又再爬上該鐵皮屋頂,並停留到3時25分才爬下梯子後離去。
詹男當庭辯稱,是要去巡視水塔、量測加蓋鐵皮屋長度,但法官認為當時夜深人靜且光線不足,對其所說法不採信,依犯無故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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