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妻小美(化名)被指控與打麻將結識的牌友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面對丈夫質問,她還回答「是我自己太想玩,愛玩」、「已婚身分有太多不方便」,甚至當著丈夫的面與阿強出門約會,因而挨告。雖然小美和阿強均矢口否認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但新北地院法官沒有採信,日前判兩人應賠償丈夫25萬元較為適當。
▲丈夫控訴妻子小美外遇牌友。(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丈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小美與阿強是在私人麻將會所結識,自去年4月起妻子態度丕變,外出過夜的狀況變多,阿強甚至當著他的面前來接妻子出門約會,後來他忍不住質問妻子,妻子才坦承已經與阿強交往2個多月,期間曾一起吃飯、出遊、上摩鐵過夜,甚至發生性行為。
丈夫控訴,妻子與阿強拍過裸背床照,平時對話內容曖昧、具有性暗示,妻子還說過「我的心已不在」、「是我自己太想玩,愛玩」、「已婚身分有太多不方便」等話,讓他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則辯稱,丈夫出示的證據都是以不當手法取得,她與阿強只是偶爾會傳曖昧、逗趣的訊息,平時聊天都在打鬧、開玩笑,絕無踰矩。阿強也表示,對話證據看不出日期、內容不完整,照片也只有背影或戴口罩遮蔽,根本無法證明與他和小美有關。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對話紀錄都是從小美的手機中取得,小美曾向阿強表明,如果丈夫不願意放手,就會訴請離婚,可見阿強早就知道女方已婚的身分;此外,丈夫曾當面質疑兩人的關係不單純,他們也沒有否認,這部分有當天的錄影光碟為證。
法官表示,小美和阿強雖然主張丈夫提出的資料不完整或與事實有出入,卻又拿不出完整的對話紀錄自證清白,僅憑空言反駁,難認已善盡舉證責任,因此不採信他們的說詞,考量到目前尚無明確證據證明兩人曾發性行為,最終判他們應賠償丈夫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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