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停車場激戰女同事!姦情曝光…人夫急簽5千萬協議書救婚姻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積電人夫偷吃女同事被抓包,正宮怒將小三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積電一名人夫偷吃共事10多年的女同事,兩人在公司新竹、台中停車場激戰10多次,遭正宮抓包姦情,人夫為挽救婚姻,答應正宮簽下協議書,內容包含出軌就放棄一切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千萬贍養費,小三得知後還說「那我們趁簽之前把想完成都完成,哈」,糾纏不清被正宮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判小三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丈夫和小三原本都是台積電新竹廠同事,她和丈夫結婚時,小三還來參加婚宴,明知他已婚,小三卻在丈夫調到台中廠後,頻頻主動向丈夫聯繫並告白,兩人遂於去年1月開始交往,期間除了到新竹遠東巨城購物中心、台中老虎城購物中心看電影外,更在公司台中、新竹廠停車場接吻、愛撫、指交、打手槍等,有超過10次性行為。

正宮指出,丈夫和小三互稱「老公」及「小寶貝」,小三也多次傳送性感裸露照片給丈夫欣賞,直到她發現丈夫購買壯陽藥、刪除通訊軟體聊天紀錄、清空行車記錄器記憶卡等怪異行徑,脖子還出現不明的印痕,起疑質問後,丈夫才在去年9月寫下自白書交代出軌過程,11月時簽立婚後協議書經公證,並和小三分手,然而小三卻一再挽留,讓他們不堪其擾,她也因此在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提告對小三求償100萬元。

正宮另提出丈夫和小三的對話證據,包含姦情曝光後,人夫對小三說「她會找律師要我簽屬婚後協議書,裡面會寫如果我有做出任何對不起婚姻的行為,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所以我才跟妳說我們不能再下去」,小三則說「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哈」、「哈哈,老公和小寶貝好好的一起睡覺,哈哈哈」。

之後小三仍不死心,持續傳訊說「老公我好想你喔」、「你的唯一最愛小寶貝」、「老公對不起,是我的不小心,讓你遭受這麼大的衝擊…」,人夫則回應「請妳不要再這樣叫我了,我跟妳只是普通的同事,不想有任何公事以外的聯繫,我也沒有受到任何衝擊,我很高興走回正確的道路、做對的事,做當初那個真正的我,現在的我是很自在快樂的」等語。

▲小三,外遇,偷吃,妹子,正妹,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三在對話夾帶她運動、參與慶典、穿著內衣的生活自拍照讓人夫觀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全案審理時,小三辯稱和人夫只是好友間開開玩笑,並無逾越男女分際,就算有侵害配偶權,人夫已和正宮在訴訟外和解,在協議書內放棄價值1520萬元的房地並承擔剩下的貸款,已經超額賠償正宮的損害。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判定小三侵害配偶權,審酌正宮目前為家管,人夫每月給予5萬元零用金,小三月收約15萬元等一切情狀,認正宮可請求60萬精神撫慰金。因人夫、小三共同侵害配偶權,扣除人夫分擔的30萬元,小三還須賠3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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